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考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考调)计划和职位
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3名,职位为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详见附件《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遴选(考调)对象
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南充市市级、市内各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南充市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遴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 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 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8. 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考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00至2024年12月10日17:00(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报名人员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详细了解遴选(考调)公告及有关附件公布的遴选(考调)资格条件,下载并准确填写《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表》)后,将《报名表》(PDF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信息简表》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姓名+遴选+手机号码”,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1574351778@qq.com)。
本次遴选(考调)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考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组织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最终确定。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之比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计划。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遴选(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4)近三年(2021年-202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5)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含电子版)。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六)差额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考察对象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1.5:1。
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遴选(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考察、体检情况、职位要求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调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予以调动。若考生因任何原因不能如期办理调动手续,视为放弃调动资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取消其遴选(考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遴选(考调)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
(二)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者遴选(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考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考调)人选。
(四)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遴选(考调)有关事项由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2806148。
监督电话:0817—6891867。
附件1.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信息简表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